利多卡因的用量、不良反应及过敏性休克的救治
1小时量300--400mg
1,成人常用量:
①骶管阻滞用于分娩镇痛,用量以200mg(1.0%)为限;用于外科止痛可酌增至200—250mg(1.0—1.5%)。
②硬脊膜外阻滞,胸腰段,250—300mg(1.5—2.0%)。
③浸润局麻或静注区域阻滞,50~200mg(0.25—0.5%)。
④外周神经阻滞,臂丛(单侧)250—300mg(1.5%);牙科,20—100mg(2.0%);肋间神经(每支),30mg(1.0%);宫颈旁浸润,左右侧各100mg(0.5—1.0%);椎旁脊神经阻滞(每支),20—50mg(1.0%);阴部神经,左右侧各100mg(0.5—1.0%)。
⑤交感神经节阻滞,颈星状神经50mg(1.0%),腰50—100mg(1.0%)。
⑥一次限量,一般不要超过200mg(4.0mg/kg),药液中加用肾上腺素用量可增至200—250mg(6.0mg/kg)。静注区域阻滞,极量4mg/kg。用药静注,次初量1mg/kg,极量4mg/kg,成人静滴每分钟以1mg为限。反复多次给药,相距间隔时间不得短于60分钟。
利多卡因为局部麻醉药,1963年用于心律失常,是目前防治急性心肌梗死及各种心脏病并发快速室性心律失常药物。对急性心肌梗死的室性早博,室性心动过速及室性颤动的药。
利多卡因其不良反应可逆而短暂,多在静脉注射时发生,也偶见与静脉滴注时,主要有神经系统的症状如头昏、兴奋、激动。嗜睡、语言及吞咽障碍,严重的可有短暂的视力模糊,肌肉颤动、抽搐、呼吸逆制;剂量过大时可出现心律减慢,窦性停博,房室传导阻滞、血压下降。
若患者在用药后出现突然下述症状,应考虑过敏性休克的发生。
(1)由喉头和支气管水肿及痉挛引起的呼吸道症状:胸闷、气短。呼吸困难。窒息、紫疳;
(2)循环系统症状:面色苍白,出冷汗,脉搏细弱,血压下降;
(3)神智丧失,大小便失禁,晕倒,昏迷,
利多卡因一旦发生过敏反应,应立即使患者平卧或者头躯干稍微抬高以利于呼吸,下肢抬高15度—20度,有利于静脉回流,保持呼吸通畅,保持比较正常的体温。应分秒必争,紧急进行抢救,可立即皮下注射1:1000肾上腺素,一次用量,成人0.5~1.0ml,小儿0.5ml,必要时候静脉注射,如果症状不缓解,每20分钟~30分钟继续皮下或静脉注射0.5ml,直至脱离危险期为止,必要时还可以肌内式静脉注射的塞米松,一次2~20mg,应注意就地抢救,在病人未脱离危险期以前,不宜转移就诊或不必要的移动。在上述抢救的同时,应用抗组织胺类药物及静脉滴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
2,讨论
2.1 利多卡因中毒的原因及预防:利多卡因中毒的主要原因是短时间血浓度的骤然升高,而浓度高、剂量大、注射速度快及局麻药误注入血管是造成血内浓度骤升的主要因素。但由于病人对利多卡因的耐受性有很大差别,有时较小剂量也可引起中毒症状,故病人的耐受性与中毒也有一定关系。一般认为,出现中毒症状时,血浓度多已超过5μg/ml,出现惊厥时,多达7μg/ml以上。
综合以上分析,笔者认为使用利多卡因一定要慎重,要使用安全量及有效浓度,严防将大剂量利多卡因注入静脉。由于用药后约80~90%在1小时进入血循环,故应掌握好使用速度。目前多主张在局麻药中加入1:20万肾上腺素,以减少吸收和延长麻醉时间,从而减少利多卡因用量和防止中毒,但部分人员却缺乏这种认识。比较普遍的是术前常规使用巴比妥类药物,以达到预防反应的目的。但文献指出这类药物并无保护性作用,而有效的药物是安定及其它苯二氮卓类药,故麻醉前用药可采用安定5~10mg口服或注射给药。
2.2 利多卡因中毒的诊断和:利多卡因中毒突出表现是惊厥,表现为全身性强直性痉挛性惊厥,可与其它原因所致者区别,根据用药史及典型症状诊断不难。此外,尚可引起头痛头晕、耳鸣、嗜睡、视力障碍、面红、冷感、唇舌麻木、精神错乱和肌肉震颤等症状。轻度中毒症状经对症即可好转。但对惊厥病人,首先应吸氧,保持呼吸道畅通,必要时作气管插管。应迅速控制惊厥,可用鲁米那5mg/kg肌注或安定0.2~0.4mg/kg静注,一般可很快制止抽搐,无效时可静注2.5%硫贲妥钠,常能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,但应注意其副作用。此外,应同时采用综合,如低血压可用多巴胺、间羟胺,呼衰用洛贝林、可拉明、酸中毒用5%碳酸氢钠,脑水肿用20%甘露醇或用激素,并静滴10%葡萄糖促进排泄。